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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轨调查:婚前共同买房只加一方名字是否合法
一、婚前共同买房只加一方名字是否合法
婚前共同购房仅登记一方姓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若在结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产并仅以其中一方名义进行注册,倘若无法证明另一方也曾参与该不动产的出资过程,那么,此房产便将被判定为不动产注册一方的单独财产,因而在离婚情况下,该房产将不予进行财产分割,其所有权仍然归于个人所有;但若未在名称较低的其注册方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表明其确实有过对房地产的出资行为,那么,该房产便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如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需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房产加名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婚后房产加名需注意以下法律问题。首先,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财产,加名后一般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要明确加名的具体方式,如通过赠与合同或变更登记等,不同方式可能影响产权归属及后续处置。再者,需注意是否存在贷款等情况,若有贷款,银行可能要求提供同意加名

三、婚后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姓名是否合规
婚后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姓名是合规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后购买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出资,即使只写了一方姓名,也不能改变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性质。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约定各自在房产中的份额等相关事项。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婚前共同购房只登记一方姓名,若无证据证明另一方出资,该房产视为注册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注册方能证明另一方有出资,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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